天水市人民政府文件
天政办发〔2006〕97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水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一日
天水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天水 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县区、各部门。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办)、建设局、公安局、农业局、文化文物出版局、卫生局、人口与计生委、国资委、统计局、安全监督局、法制办、研究室、扶贫办、乡镇企业局、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妇联、人民银行天水市支行、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天水火车站共3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市政府秘书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政府研究室1位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2名。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劳务办主任兼任,市发改委、农业局、建设局、扶贫办、人口与计生委、公安局、安全监督局1名县处级干部兼任副主任(其他各成员单位1名县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市劳务办2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其他各成员单位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决策提供参考。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请示市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