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正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2006-4-11 8:23:29  共有人访问此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06〕19号

劳动保障部:
  你部《关于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组建方案的报告》(劳社部报〔200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劳动保障部负责。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国务院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国务院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区、各部门。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安全监管总局、法制办、国研室、扶贫办、西部开发办和中宣部、中农办、高法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劳动保障部部长、国务院1位副秘书长、国务院研究室1位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办公室主任由劳动保障部1名副部长兼任,副主任由主要成员单位1名司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1名司局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各成员单位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国务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决策提供参考。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全省回乡创业带头人事迹报告会在秦 石军副省长视察天水时现场调研劳务 市委常委副市长柴金祥向在津务工人 3月9日,副市长柴金祥到市劳动保障 慰问农民工   迎接“儿女”回家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天水市劳务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 在本网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③ 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络,请在30日内联系admin@tianshui.com.cn。
·浙江利邦文具有限公司
·深圳友联船厂有限公司
·浙江芬莉集团有限公司
·耀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祥源饰品(惠州)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诺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景泰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高松制衣厂
·深圳宝安区松岗溪头山打根玩具厂
·甘肃新盛达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江苏全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江苏莱利针纺织有限公司
·江苏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江苏炜丰鞋业有限公司
·义乌市吉星针织袜业(宿迁)有限公司
·着得绿(宿迁)胸围内衣有限公司
·宿迁德明针织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的飞雕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