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人事局、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确良通知》(国办发[2004]92号)和《安徽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05年2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省联合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安徽省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与此项行动有关的工作情况,请及时上报省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省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 联系电话:0551-2626655;2663114 传真电话:0551-2657897,2626655 邮政地址:合肥市长江路333号(230061) 附件:安徽省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安厅 省人事厅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最近一个时期,一些不法分子以职业介绍为名,坑骗求者特别是进城求职的农民工财物;一些未取得职业经营资质的机构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一些不讲诚信的职业介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一些用人单位劳资人员与不法分子串通一气,假借招工名义合伙坑骗求职者财物,更有少数不法分子在边远农村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向外省输出。对于这些严重扰乱和破坏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的问题,广大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求职劳动者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及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春风行动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通知》,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的统一部署,省劳动保障厅、公安厅、人事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005年2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 严厉打击一批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职业介绍组织;清理整顿一批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制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度减少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得到规范,使劳动力市场秩序得到显著改善。 二、清理整顿对象 以中心城区、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介绍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为重点,兼顾边远农村等其他地区和场所。对以下对象进行清理整顿:
(一)打击对象 1、以各种方式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外出打工; 2、以职业介绍为名,诈骗求职者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