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需强调的是,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上岗培训也相当重要。输入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对从业者进行职业培训的法律义务,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为鼓励支持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岗前培训,允许培训经费税前列支。
(四)强化区域协作,实行输出输入地全方位多层次的对接。
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工作,必须在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对接上下功夫,否则,工作就要落空。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党委、政府都认识到这一点,地区间的协作不断升温。前不久,黑龙江省由张左己省长亲自带队,与北京、天津、广东等省市领导直接见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对接:由政府领导主持,输出输入地相关部门对口签约,有关市县对口签约,劳务输出服务组织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对接协议的内容涉及输送和安置、维权和保障、培训和服务等等。其社会影响很大,总体效果正在显现。这种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
从各地经验看,在新形势下要实现输出输入两方的对接,要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抓好信息对接。输出输入两地的协作,信息共享是基础。要围绕劳动力供求和跨地区就业的相关工作构建固定的信息通道和共享的信息平台。二是实行政府搭台,市场推动。输出地和输入地政府部门要提出合作的总体目标和框架,设计一揽子协议,同时要协调各有关方面,采取鼓励措施,发展多层次的协作。特别是促进服务组织、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对接。比如在总的框架之下,两地法制部门可以形成联合维权的机制,两地培训机构可以形成联手培训的安排,两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协调运作,实现服务的衔接,特别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组织代表形成直接合作。三是要采取对口协作并签订双边协议的办法,保证对接的落实。协作要有实质内容,要针对问题有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协议要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以保证各项协作真正能够落实并取得实效。四是要发挥好劳务工作派出机构的作用。目前不少劳务输出省的劳动保障部门,在输出人员集中的城市共建立了200多个劳务工作派出机构。这是实现对接的桥梁。希望各地对这些机构加强指导,明确职责,选派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并帮助解决开展工作的困难,使这支队伍在促进跨地区就业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为了促进这种对接,我们正在考虑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对接工程,在搭建信息平台、完善培训基地、推动劳务洽谈、发展劳务派遣和服务用人单位等方面构筑区域性协作新框架,还可延伸到维权、保障等方面。希望各地一起抓紧研究,争取明年开始启动。
(五)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合作,做好贫困县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工作。
目前,我国还有3000万贫困人口,592个贫困县,14.8万个贫困村。今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要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中,有一项与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紧密相关,就是“加强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具体要求抓好三个结合,即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培训与促进转移相结合,输出地区与输入地区相结合,搞好贫困地区劳务输出。为落实这一任务,我部成立了有关司局参加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将此纳入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工作。国务院扶贫办也希望与我部加强合作,发挥劳动保障部门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务输出方面的优势,通过双方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更好地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双方已初步商定共同制订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计划,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单项职业能力证书考核的试点等。
贫困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当地扶贫开发部门加强沟通,积极合作。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资金安排、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向贫困县倾斜;要加强对本省贫困县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劳务输出等有关情况的统计;要指导贫困县建立劳务输出培训基地,通过“订单培训”、“定向输出”,搞好输出输入的对接,提高贫困县外出务工人员组织化程度,降低成本和风险。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把贫困农民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与扶贫部门合作,为他们提供减免费服务和更多的援助。 |